各投標人:
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(法律中介機構-收購重組類)于2024年12月26日在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、《長沙市政府采購網》、《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官網》發布招標公告,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規定時間〔2025年1月3日24:00〕截止,本次澄清與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,對招標文件的澄清與潛在投標人疑問的答復如下:
一、對招標文件的澄清
1、刪除第一章 招標公告“3.投標人資格要求”中“且未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”及提供信用中國查詢網頁截圖的要求。刪除招標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1.4.3 限制投標的情形中“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?!钡囊?。招標文件中所有涉及“信用中國”和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的相關要求同步修改。
2、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)和開標時間修改為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9:30(北京時間)。
二、潛在投標人疑問的答復
問題 1:資格審查資料附件要求提供投標人在“信用中國”的查詢頁面截圖,但是信用中國檢索不到律所,咨詢過相關工作人員說律所不在工商部門備案,這個問題請問怎么解決?
回復:已調整,詳見本《招標澄清與答疑公告》“一、對招標文件的澄清”。
問題2: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附件“機構信息反饋表”是否需要填寫,并納入投標文件(投標文件目錄未包含該表)?若應納入投標文件,應放在投標文件的哪一部分?
回復:招標文件“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”在投標階段無需填寫。
問題3:“本項目允許分所參與投標,但同一投標人不允許總所和分所同時參與”——對于這個,我們制作一個“獨立投標承諾書”可以嗎?
回復:可以
問題4:“投標人及擬任服務團隊律師近3年無犯罪記錄、違法違紀行為及其他不良行為記錄且未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。(提供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律師檢索信息查詢網頁截圖(含年度考核信息、行政處罰信息、行業處分信息)”——對于這個我們寫一個無犯罪記錄、違法記錄及其他不良行為聲明+信用中國截圖+全國律師執業誠信公示平臺截圖,就不需要開具司法局和律協的證明了吧?
回復:投標人及擬任服務團隊律師近3年(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)無犯罪記錄、違法違紀行為及其他不良行為記錄,提供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律師檢索信息查詢網頁截圖(含年度考核信息、行政處罰信息、行業處分信息)或者律協開具的律師無行業處罰的證明之一即可。
問題5: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介機構備選庫項目(法律中介機構-收購重組類)疑問:第三章評標辦法--6.2商務技術評審--6律所業績情況之二(代理訴訟案件數量)中“代理對公業務(金融不良資產業務除外)訴訟(仲裁)案例”請問具體是什么案例?(因不良資產業務一般是盡調為非訴,無勝訴法律文書)
回復:案例包括為信達資產、中信金融、長城資產、東方資產、地方持牌資產管理公司代理對公業務(金融不良資產業務除外)訴訟(仲裁),以及為其他取得金融許可證的金融機構代理對公業務(金融不良資產業務除外)訴訟(仲裁),上述案例均須取得勝訴法律文書。
三、本次招標澄清及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本招標澄清及答疑文件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,應以本招標澄清及答疑文件為準,其他不變。敬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關注,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。
責編:陳維
來源:湘江資產